作者:营口市 点击次数:5 发布时间:2025-05-2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
设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辽农机〔2025〕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补贴政策对推动养殖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确保辖区内养殖场(户)应知尽知;三是严格审核设备购置资质和补贴申请材料,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禁弄虚作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当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肉鸡养殖成套设备试点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邮箱:ykzzy790@163.com,联系电话:2957702;市财政局邮箱:362745562@qq.com,联系电话:0417-2833362
附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主动公开)